登录
注册
修改后的债务条款中涉及或有应收金额的,债权人不应当确认或有应收金额,不得将其计入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。只有在或有应收金额实际发生时,才计入当期损益。
工作时间:上午08:00-11:50 下午13:20-17:30
客服电话:400-133-5880
合作咨询:010-82605892
投诉电话:400-133-5880
邮箱: school@tianyangtax.net